手淫研究:一个社会学角度的综述
文章导读: |
潜在的手淫者数量巨大,无论男女,并且无需借助他人。在所有的非正常的性行为中,手淫是传播最广泛的一种(Thomas W. Laqueur,2003)。在西方传统文化里,手淫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不洁的行为。无论是犹太教还是基督教传统,都把手淫看作是一种罪恶,应该得到强烈谴责和禁止。而在中国社会里,手淫尽管并没有上升到罪恶的程度,但通常也被认为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不体面的事情。手淫作为一种微不足道的行为,却越来越能够展现少男少女及成年男女的内心世界,并对实施者的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以及更广阔意义上的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手淫作为一种高度敏感行为而不利于调查和评价(Bradburn,Sudman, Blair,& Stocking,1978;Cantania &McDermott,1976),所以一直以来它很少被研究(Carolyn J.T. Halpern, J. Richard Udry, Chirayath suchindran, Benjamin campbell,2000)。手淫非常难以被确认,事实上,人们更愿意透露自己有关强奸和同性恋的行为,而不愿意透露自己有手淫行为的隐私(Carolyn J.T. Halpern, 2000),但是我们知道手淫行为远远比同性恋和强奸发生的频繁。英国性学家Havelock Ellis曾经写道:“有关手淫的研究绝对不是不起眼的,或是只是属于一种好奇的研究”(Havelock Ellis,1936)。因此,开展对手淫的研究,加强对手淫的认识,有利于整个社会坦然地去面对一个被社会错误建构成尴尬的、孤独的、隐私的、肮脏的、罪恶的,让人担忧和焦虑的行为——手淫。
什么是手淫
手淫在英文单词里面有Onanism,Sodomy,Self-abuse,Self-pollution,Eroticism和Masturbation,到1986年,Masturbation成为最为通用的手淫单词,特别是在专业术语中取代了之前这些词。Masturbation来源于拉丁词汇Masturbare,是用手玷污、弄脏的意思(Michael S. Patton,1986)。这种起源对设施手淫的历史文化态度提供了暗示(Spencer A. Rathus,2000)。研究者通常把手淫定义为通过刺激生殖器而产生任何形式的自我快感的行为。通常是指用手来摩擦性器官,或者用别的物体来刺激。多数学者都用它来表示通过刺激性器官来达到高潮的一种行为(Shearer,1972; Ibtihaj S. Arafat & Wayne L. Cotton,1974)。手淫是可以直接刺激生殖器官,也可以借助一些工具的刺激,比如说振动器。振动器一般被置于一个物体之内,比如放在一个枕头里或是阴茎的假体里,然后用这些物体去刺激生殖器(Spencer A. Rathus,2000)。Cory则认为,除了在梦遗(Dream wetting)或是在某些特定的时候由于紧张而引起的射精行为之外,必须承认几乎所有的性活动都伴随着手淫行为。因为尽管手淫行为通常被定义为一种自我行为,或是通过别人的手作为一种摩擦工具的刺激行为,但是没有任何的性活动不伴随着对生殖器敏感部位的摩擦(Cory and Leory,1963)。Laqueur在《孤独的性:手淫文化史》一书里面写道,手淫是一种本来不引人注意的非自然性行为,是性欲的一种体现,是释放体内过剩精液的一种手段,是对贞节的相对危害的侵害,是对性礼节各种束缚和限制的终结,是非生育的性行为,也是令人尴尬的笑话。但是后来却脱离了人们原本对它多样性的理解阐述,变成了具有充满幻想和想象、隐私和孤独、沉迷于过度等特点(Thomas W. Laqueur,2003)。手淫原本只是一个人性表达的一种方式,而且应该是其中最重要最普遍的一种,社会却对它建构出了多样的灰色色彩。因此,回归手淫的原本概念,科学客观的对待手淫是清晰手淫认识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