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比平衡失衡与复衡
文章导读: |
5 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性别比失衡是由于持续过高的出生性别比造成的,而过高的出生性别比是因生男孩的意愿在允许生二胎的政策许可下,通过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流实现的。有些人如没能把女孩扼杀在胚胎时期,还有可能遗弃在摇篮时期。女性的生存权都这样被残酷的剥夺了,更不用说发展权了。为什么在我国仍然普遍存在生育意愿的男性偏好呢?有以下几种因素:
5.1经济因素
我国现在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家庭仍是人们主要的生活,发展的起点、动力和依靠,在青壮年时期投入生育和教育成本后,希望得到子女的一定回报,而一般男子比女子的能力强,特别是广大农村,粗放的农业劳动更显男性优势,促使许多年轻夫妇愿生男而不愿生女。另一方面,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的继承或分割也存在对女性的歧视甚至剥夺。在以娶妻进门组成三代主干家庭为普遍形式的农村,女方娘家不大可能“嫁了女儿又赔地”。不仅如此,由于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做到社会养老全覆盖或大部分覆盖,人们往往会把自己的老年寄托于子女,又因“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就只能靠“养儿防老”了。事实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子式家庭经济组织更紧密、可靠、高效。
5.2文化因素
父系社会的重男轻女是在人类发展中自然形成的,这是因男女生理差异而能力不同所决定的。社会进步不仅没有改变这种观念,而且还越来越制度化,系统化。特别是封建社会,通过法律、宗教、伦理道德,把妇女置于政权、神权、父权、夫权统治之下。子女随父姓,妻随夫姓仍是大多数国家或民族的习俗,家庭也是以丈夫而不是以妻子为户主。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但距男女平等还相差甚远。至今,在许多发达国家都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更不用说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了。妇女的家庭地位取决于其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但当今世界各国以男性为中心的主流社会都不同程度地把女性贫弱化、边缘化,从教育、就业、待遇、晋升等各方面歧视女性,使她们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包括起点不公平、机会不公平、权利不公平、职责不公平、报酬不公平、奖惩不公平等等。其实,在发达国家脑力劳动已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主要劳动形式,性别差异已经很小,但传统的文化积淀仍在下一代的意识形态塑造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是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把精神文化落后于物质文化发展的情况称之为“文化滞后”的现象。在发展中国家,养儿不仅可以防老,还能使父辈血脉延续,香火有传人。男人会为传宗接代后继有人而自豪,女人会因为生了个儿子而在公婆面前挺直了腰,儿子长大后带来的安全感也是莫大的欣慰。一旦日后金榜题名高官厚禄或财运亨通招财进宝,更是家族兴旺光宗耀祖。
5.3政策因素
虽然我国政府提倡男女平等,甚至要求各级领导中必须有适当比例的女性,从而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但与男性相比悬殊很大,特别是主要领导或一把手,更是少得可怜。这是因为女性受教育的人数和程度都远远低于男性,培养成才者少于男性,形成女不如男的社会潜意识,并推动“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马太效应”怪圈不断运转。我们的法律、法规、并无制止这些行为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另一方面,在农村实行允许有一个女孩的夫妇生二胎的政策本身就有歧视女性的内涵,等于再给你一次生儿子的机会。有了这个条件,就可能在技术手段帮助下实现生儿子的愿望。而且,对于惩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流,缺乏严密的可操作性的法律和法规。发现难、取证难也是难于控制的原因。
5.4社会因素
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物质生产的方式决定人口生产的方式。重男轻女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客观存在和必然,有其发生、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文化氛围。比如当今世界各国的大多数家庭仍以男子为主要经济支柱,男子理所当然的负有主要的、更多的责任。我们从小就听惯了“男子汉大丈夫”、“小女人”、“男不跟女斗”之类的话,就连遭遇危险或袭击都是男人挺身而出,女人被呵护和保护。男人不愿娶比自己强的女人,女人不愿嫁比自己差的男人,犹如19世纪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给男女下的定义:“男人是行为的动物,女人是感情的动物。”男人不作为(拿不出成绩),女人太冷淡(拿不出热情)就完全不符合自己的角色要求。家庭和社会对男性的角色期待是睿智、勇敢、吃苦耐劳、负责任、能力强、有成就,而且“男儿有泪不轻弹”;对女性的角色期待是贤惠、温柔、宽容、忍让,嫁人后相夫教子、伺候公婆。现在还流传“学得好不如长得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之类的女性箴言,充分显示社会意识中的女性依附性。然而,在许多发达国家男女的社会角色差异已逐渐缩小,这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他们对儿女期待的是其精神价值,而非物质利益。在分析了出生性别比持续增高的原因后,我们需要的是解决办法。
6 对策
6.1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
更好更快地发展经济,实现产业结构转型,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建设知识化、信息化的产业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模式,减轻体力劳动强度,从而缩小男女体能差别对就业或工作的影响。发展经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普及基础教育、提高专业教育和大学教育水平,在社会进步和消费增长中,逐渐改变人们生育价值取向。
6.2逐步扩大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包括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养老保险、人寿保险等等,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特别是广大农村,需要在改进生产经营模式、提高生活水平过程中,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也不需要“养儿防老”。
6.3健全法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制定配套的解释、说明、实施细则,保障女性的政治权利、教育权、劳动权、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实现男女占有和运用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方面的权利和机会均等。切实防止、惩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流。
6.4通过媒体、文艺多种形式宣扬杰出女性典型
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多种环节树立性别平等观念,使男性从小就学会尊重女性,不要有男人的优越感:使女性从小就学会自尊、自强、自立,不要自卑、自暴自弃和仰视男性。父母、教师、领导都可以以身作则地为孩子、学生、下属作出相互尊重的榜样,把男女尊严和价值平等的观念融入其人格完善的过程中。
用加分来提高女性地位的办法并不可取。理由很简单,社会不可能认同有水分的能力或级别,男性完全可能从相应的减分录用中得到补偿。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实现,除了有赖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外,也要靠女性自身的努力,要用自己的实力与男性平起平坐。只有这样,才能打碎束缚妇女的枷锁,生活幸福而有尊严。
结论:性别比平衡是人口生态中的重要因素,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同时,必须重视改善人口结构,特别是要尽快制止出生性别比过高的趋势,避免因此而造成的许多严重的社会弊病越来越重。其对策是全方位的,包括发展经济、完善法律、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决不能把严重的隐患留给子孙后代。
《中国性科学》2011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