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乐园》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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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的简介,人们不难看出,本书的写作心态和动机有如下的一些失误和失落之处。
1.虽说《失乐园》只是一本涉及婚外恋的言情小说,并非纪实文学,但也应该注意到其道德规范和社会效益。因为任何人、他(她)不仅只是自然界的灵长类动物、生物学的人,而更重要的,首先他(她)应是属于一个国家和一种社会的人,是受一定的社会道德和法纪规范所制约的。故任何恋爱(更莫说是婚外情)都必须在相关社会要求的道德和法纪范围内进行,决不可逞个人的惟性论生物情感和心理欲望而为所欲为,否则,就易罹作奸犯科之咎。该书只是从男女婚外恋者个人情爱的好恶和感官的欢悦体验出发而不顾及家庭、社会的义务和责任,这就不能不被亟端个人情欲和偏爱的乖异而害己损人、甚至贻误家庭配偶和子女。
2.凛子的丈夫是位医学教授,勤于公务、英俊有为,虽然因工作繁忙欠缺亲近,但也有过主动的性要求却屡遭女方拒绝;虽说当知道凛子有红杏出墙之丑事而以拒绝离婚以图报复,但也未偿不是男对女方的眷恋使然。而凛子却仍执迷不悟,并变本加厉地与久木厮混幽会,甚至发展到最后与之服毒同死且遗言希与奸夫共葬一穴这种公然与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伦理道德对抗的一误 再误的地步。久木的妻子和女儿对丈夫或父亲是素多敬爱的,即使在发现久木已另有新欢时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出看法并婉劝其宜适可而止时,久木却因其深陷于与凛子间淫邪“身体语言”之情欲,非但无动于衷,甚且进而策划由自己先偷取氰化毒物并与凛子密谋如何偷情时服毒同时以殉情的背弃家庭配偶、背弃社会公德的罪恶计谋。这就是书中的男女主人公为达到个人的婚外恋变态的情欲、肉欲而视对家庭的责任感和社会的法纪如草芥的最大失误和良知的失落!
3.言情小说写作的目的,应该是讴歌健康的情爱、发扬正气、催人向上,而不是只宣扬自然的人性、唯性论和淫逸的肉欲!渡边更应该知道,人绝不是单纯的生物性、自然性的,而更应看到,人不论是男女、夫妻、他(她)们首先应尽家庭的责任和恪守社会的法纪。男的不能随心所欲地以“家花没有野花香”而移情别恋;女的不可无自尊、自爱而失误于“红杏出墙”。夫妻间若能互警互爱,经常交流和检讨思想隔阂,甚至包括某些性趣上的问题,有如热恋中的温情而切切眷恋,则一定可拒第三者的插足,绕过爱河中的暗礁。
4.正如前文指出的,由于渡边写作《失乐园》⋯是自己完全沉浸在恋爱状态之中写出来的,我从未如此深深地化为主人公来这般写作”。故书中的久木和凛子的婚外情恋爱观至少也包涵了作者本人的怜香惜玉、不计成败利钝等偷情观点。因此,作者也确实为本书男女主角的唯性张扬谱写得十分精彩感人,其描绘的诗情画意,缠绵悱恻之处有的也颇具令读者跃跃欲试之心动。而这些社会效应却正是《失乐园》失落之又一悲剧!日本国乃及中国的国内外社会对婚外恋的情爱都是持否定和批判观点的;即使是某些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约束下仍有男女搞婚外恋情的若干西方国家和社会,对此类事也多是不敢彰明较著地公开进行而多是躲躲闪闪或隐讳而为是见不得天日的。但本书的作者却要么直接藉男女主角之口,公开宣称:“此生仅此一次,要使她(她)永远属于自己。”要么也藉久木的密友衣川在两人喝酒时深有含意地调侃说:“当医生的(注:其矛头是直接对着凛子的丈夫)一般那方面(注:隐喻性功能)应该不至于太弱的,他好像是差了点儿,真够懦弱的,明知老婆与人私通,却打肿脸充胖子,一声不吭,说不定那方面真不行呢”。因节约篇幅,故只略举书中常见有关婚外恋的“依据”再加之偌大篇幅的内涵,除了作者所暗示的对婚外恋偷情的认可和鼓噪外,并未见作者对主角间的通奸罪和西方性解放观念有片语只字的指责和批判,甚至连男女主角的家庭、配偶和密友同事等也多是采取纵容、怂恿、甚至代为保 密、隐瞒行踪等无知和错误的做法,看不到有半句哪怕从婚姻、伦理、道德、律法方面最起码的否定或申斥!因此,人们不禁要问:《失乐园》的作者究竟在宣扬什么样的婚姻观和恋爱观!?此类婚外情的悲剧和“失乐园现象”的形成,作者即使不是“始作俑者”,也决难辞其推波逐澜之咎!
说穿了,《失乐园》的要害就在于它赤裸裸地宣扬了西方以往腐朽的性自由观念和生活方式而其中最露骨的“三论”,分别是:
(1)性无害论:此即是只要男女双方同意的性行为,都是无受害者的性行为。这很明显是无视于地域、社会、伦理、道德、婚姻的唯性论的错误性爱观。
(2)性与法律无关论:即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只要双主自愿就行,与法律无关,也就是说“性不关法律的事”。
(3)性的自行分离论:即性行为不可受婚姻关系、道德规范和爱情关系的约束。也就是说,性行为可与婚姻、道德、爱情等社会因素分离而自行其是,谁也管不着。
很明显,这唯性的“三论”,在中国是绝对行不通的,只要发现并事实确凿则一定还会受到相应的惩处的;即使是在日本国内,我想也是绝对不会对像久木、凛子这样的婚外恋者长期不闻不问或放任自流的。
5.在《失乐园》的最后一章中,作者不惜充分运用他身为医学博士和教授的丰富知识与专业经验,大力渲染和引入入胜地描绘久木与凛子这对婚外恋者灵与肉、欢悦与痛楚交织的心理发泄和错综复杂的情爱纠葛,直至二人裸交和服毒殉情等过程的离奇画面,实在是一篇颇具煽动性的败笔和责任感的失落。其实,当久木、凛子两人的婚外恋在各自的家人中暴露后,凛子的丈夫除表示坚决不离婚外,并未对凛子有任何粗暴行动,且仍还多次向其求欢而被拒绝。久木虽其拈花惹草之事被察觉且将有降职赋闲之虞,但其妻女仍热情相待,温慰有加,并无任何使其难堪之举。而二人却任性且愚昧地深信来世能恩爱的情缘,并颇有发挥地仿效世间某些婚外恋者的殉情方式而不惜抛夫弃妻且具预谋地对社会公开其背叛家庭和配偶的自杀。类此失落的负面影响何岂只及于其本人和家庭!
据1999年12月9日《长沙晚报》第6版从广州市获悉有如下一条消息:“今年12月7日晚,广州同德围,一对赤裸男女在一间出租屋内被发现,女的已死多日,尸体腐烂;男的昏迷不醒,已被送至广州军区总医院抢救。目前警方正调查此事”。据房东介绍:“这一男一女于当年12月1日来租房,广东口音,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未谈及其本人的工作。租房后几天来房门一直锁着,晚上也无灯光,几次敲门也无人回应。当时,以为是他俩出差未归。至7日下午,房东的丈夫发现二楼有阵阵恶臭气外溢,乃打开该住房,始发现这对男女都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地躺在屋角处,女的已死、尸体发黑流水;男的深度昏迷,浑身除有小部分溃烂外并没有其它伤痕迹象。且奇怪的是,这昏迷的赤身男子仍紧搂着腐烂的裸女”。从上述广州这对求死的男女看,虽其自杀的动机还有待澄清,但其初步发现的现场景象,除了因贫富之差和毒物获取有难易及相关知识阅历水平有与《失乐园》中所述有差异外,其它如殉情的场地(此例选在租房内,久木、凛子则选在凛子家的别墅内)、衣着(两案的男女均一丝不挂)、体位(死时两案均男女紧抱,久木与凛子则有死前的紧密交合)等类似情况也可旁证均为情恋自杀及何其相似乃尔、现实与小说问不谋而合的蛛丝马迹。故我们认为,此类言情小说的写作,不宜仅只有自然主义和人性本能的渲染,而更应引导读者对社会家庭的安定和责任感以及伦理道德、婚姻法律等方面的恪守。否则,小说及其作者就成为了违反人伦和与社会相关法纪对立的罪恶渊薮。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如结合《失乐园》中许多过于渲染的性描写,尤其是当凛子父亲的死葬日,她与久木幽会偷情时的绘声绘色,更是既乏人伦又失社会道德的败笔!似这类宣扬人性情欲的爱恋,除了诲淫煽欲以外恐怕任何正面的社会效益和道德品质都被扫荡无存了。像这样的“乐园”怎能不失落,其引发的悲剧更怎能不层出难尽呢!?
文章写到这里,我实感很有违渡边作者和相关译者、出版者的初衷,真引为憾事。因为我对《失乐园》既无片语只字的评功摆好,相反却是满篇的责难和评议。这并非我好辩,却实在是我难违抗我作为一性学工作者的良心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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