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流动人口择偶模式调查研究
文章导读:目的:了解深圳地区流动人口婚恋择偶模式和影响因素,为流动人口婚恋指导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深圳市流动人口男性841人和女性774人的婚恋观念和择偶模式进行匿名问卷调查,并调查对象的基本社会学信息,统计分析流动人口婚恋观差异和影响因素。结论:男女性在择偶模式上存在差异,年龄、收入水平和来深时间都是流动人口婚恋观和择偶模式的影响因素,在进行家庭婚姻指导时要具有针对性。 |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给深圳人口变化带来的明显的特征有: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人口平均年龄较低、未婚男女青年较多,这些因素大多是由于大量农村年轻人口涌入所造成的。许多流动人口在深圳停滞时间较长,并有一部分在深圳择偶、恋爱并组成家庭,但也有许多未婚青年因为在深圳没有社会网络而出现许多婚恋问题。因此,为流动人口提供择偶、婚恋指导是体现政府服务于民的重要内容,实际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对象和方法
1 对象和调查方法
选择在深圳居住超过6个月的未婚流动人口,调查员采取“滚雪球”式调查方法调查“城市白领”和整群抽样方法调查工厂未婚青年各50%,分别调查了男性对象841人和女性对象774人。对每名对象进行匿名问卷调查。
2 统计方法
描述性统计对象择偶标准、恋爱方式、婚恋观念和婚配年龄差距;对比男女性在择偶标准、恋爱方式和婚恋观念差异。
分析年龄、文化程度、个人月收入、居住条件、是否独生子女等因素对择偶标准、婚恋观念的影响。按对象年龄小于或等于20岁(90后),21至25岁,26至30岁,大于或等于31岁分为4个组,分别分析各组对象的择偶标准顺位,交友方式和婚恋态度;将对象收入按月收入低于2000元,2000至3000元,高于3000元分为3组,对比收入不同人群择偶标准,交友方式和婚恋态度;将对象来深年数分为2年以内,2年至5年,超过5年3个组,对比分析来深时间长短对对象婚恋态度的影响;同时也将分析文化程度,是否独生子女对对象婚恋态度的影响。
问卷采用Epidata3.0录入,所有数据采用软件Spss13.0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1 基本情况
调查的774位女性对象平均年龄25.12±4.63岁,841位男性对象平均年龄为28.14±5.93岁。774名女性中独生子女的有23人,占女性调查对象的3.0%;男性对象中独生子女34人,占男性调查对象的4.1%。女性对象平均月收入为2086.46元;男性对象平均月收入为2563.09元。
2 婚恋观念描述分析及男女性婚恋观对比分析
2.1 问卷调查了对象关于择偶标准中的“相貌、收入、房子、人品、能力、学历、幽默和性格”等8个因素,并让对象选择自己认为的三项标准。
女性择偶标准顺位依次为人品,收入,能力,房子,性格,相貌,学历和幽默;男性择偶标准顺位依次为人品,相貌,性格,收入,房子,能力,学历和幽默。
2.2 回答问题的766名女性对象中,224人在家乡已经有对象,占29.2%;回答问题的831名男性对象中有305人在家乡已经有对象,占36.7%,男性对象比女性对象在家乡有对象的比例高,差异有显著性(P<0.05)。763名女性对象中有354名在深圳有男性朋友(恋爱对象),占46.4%,而828名男性对象中385名在深圳有女性朋友(恋爱对象),占46.5%,男女性在深圳有异性恋爱对象的比例基本相同,差异无统计学差异(P>0.05)。
2.3 调查对象一旦了解了对象不是处男或处女后是否还愿意交往,发现766名女性对象中,69(9.0%)人绝对不愿意,146(19.1%)人不愿意,314(41.0%)人不一定,221(28.9%)人愿意,16(2.1%)人很愿意;而930名男性对象中,71(8.6%)人绝对不愿意,88(10.6%)人不愿意,299(36.0%)人不一定,340(41.0%)人愿意,32(3.9%)人很愿意;男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4 男女性对象结交异性的主要方式,男女性在结交异性的方式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5 男女性在工作单位找对象是否感觉困难,调查结果男女性在工作单位找对象是否困难方式有差异,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6 女性对象中认为可以接受的对象平均年龄比自己小1.84岁到比自己大6.04岁,而男性对象中可以接受配偶比自己年龄平均小4.62岁和比自己年龄大2.79岁的女性。541名女性对象中,平均与1.38位异性发生过性行为;而645名男性对象中,平均与2.08位女性发生过性行为,男女性与异性性行为的平均人数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
3 婚恋观念和择偶模式影响因素分析
分别进行了年龄对对象择偶标准、交友方式和婚恋态度的影响分析、文化程度对对象择偶标准、交友方式和婚恋态度的影响分析、个人月收入及是否独生子女对对象择偶标准和交友方式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