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爱与性爱——一种现象学的分析
文章导读: |
性爱
在这部分,我们要说明的是,性爱是爱情的本质成分,在性爱中获得乐趣取决于非本真时间的连续性和非比较时间的连续性的充实,还取决于行为的意义。
首要的问题是,性爱是不是爱情的本质要素?可以说,纯精神之爱、网恋、异地恋等现象似乎都说明即使没有性爱,爱情也能维持。但是如果没有性爱成分的话,爱情与其它感情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
那么,什么是事物的本质呢。通常的观点是,本质就是使事物是其所是的特点,如果少了这个特点,事物就不再是其所是了。但是这个定义是有问题的。比如说,如果说人的本质在于有理智的话,那么植物人是不是人呢?不可否认,植物人也是人,但这是为什么呢?根据现象学的看法,尽管植物人没有理智,但是原则上他是能够有理智的,因此他也仍然是人。相反,一块石头不仅没有理智,而且连有理智的可能性都没有。只要事物有具有某种本质的可能性,就可以把事物归于这个本质之下了,而事物并不需要现实地具有这个本质。因此可以说,性爱可以成为区分爱情与其它感情的本质要素;尽管相爱的人之间有时并没有性爱,但这种无性爱情只是爱情的一种阙失形式,并因此而仍隶属于爱情。
接下来我们来看哈德利斯对性爱的分析。他进行分析所依据的理论是胡塞尔和庞蒂关于动觉的论述、胡塞尔的整体-部分理论和时间理论。要注意的是,尽管胡塞尔对时间做出了精细的现象学的研究,但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却暗示胡塞尔所理解的时间仍只是属于流俗的时间,因此并没有切中时间的本质。所以在下文中我们将把这种时间称为“非本真性时间”。
视觉感知遵循明见性原则。当我们看到事物的一个面时,我们会将我们真实看到的东西与事物其它的面做“比较”,发现这个面仅是事物整体的一个部分,换句话说,当我们在一个瞬间看一个事物时,立刻就可以建立起整体-部分的关系。但是当触摸一个东西时,我们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摸到事物的各个部分,而且每一个部分都是在其自身中被认识的,我们无法在摸到事物的一个部分的时候进行部分与部分,以及部分与整体的比较,因此无法即时建立起整体-部分的关系。
在视觉的时间(也就是非本真性时间)以及整体-部分关系中,一个现在携带着已经消逝了的过去所留下的滞留和与未来相关的前摄,当下一个现在到来时,那个前摄就得到了充实,因此视觉的时间性带有不断消逝和不断充实的特点。在非本真性时间中,每个现在所包含的感觉都是不同的——之所以我们知道它们是不同的,是因为我们对它们有所比较。而在触觉的时间性中,每个现在点之间都不存在滞留与前摄的联系,每个现在点都是一个充实的“顶峰”。这里的每个现在所包含的感觉也是不同的,但之所以不同,不是因为我们对它们进行了比较从而得到“它们是不同的”这一结论,而恰恰是因为,由于每个现在点之间都没有联系,所以对它们之间进行比较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把这种时间性称为非比较时间性。这种时间性对部分的强调(以及相应的对整体的“忽视”)正是性引诱的特点。
借用庞蒂关于通感(intersensoriality)的理论,哈德利斯认为,在性爱中,不仅性触摸带有非比较时间性,而且当爱者看着被爱者时,非比较时间性也会取代本应存在于视觉感知中的非本真的时间性——换句话说,爱者是在用眼睛代替手来“抚摸”被爱者。
由于抚摸需要爱者手的运动,所以抚摸是一个触觉-动觉(tactile-kinesthetic)结合体。更重要的是,能形成这样的结合体的,不仅有抚摸,而且还有爱者与被爱者性器官的摩擦。我用我的性器官所感受到的,仅是对方的性器官,而它只是对方的一个部分。但是,在非比较时间性中,每一个现在与其它的现在都是不可比较的,因此尽管我反复摩擦对方的性器官,但每次的感受都是不同的,都是全新的感受。这也正是在性爱中两个人反复做着同样的动作但却并不感到厌倦的原因。
那么哈德利斯的以上论述中存在什么问题呢?在他来看,视觉是与非本真时间性相联系的,触觉-动觉是与非比较时间性相联系的。然而,首先,正如他提及的那样,在看东西的时候,非比较时间性可能会渗入到视觉感知的领域;其次,非本真时间性不是也能渗入到触觉-动觉中吗!比如说,我习惯了按照脸→脖子→肩膀→胸部的顺序抚摸我的情人,因此在非本真时间性的作用下,当我抚摸到他的脖子时,对他的脸的感觉还残留在我的手中,并且我对抚摸他肩膀和胸部的感觉也有所前摄。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承认,时间性与某种感知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一种时间性可以存在于多种感知中,而一种感知也可以被不同的时间性所主导。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三种时间性:A本真的时间性,这正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所描述的那种过去、现在和未来相互包容的三重绽出时间性;B非本真时间性,这是胡塞尔所描述的内在时间;C非比较时间性。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说,性爱之所以能让人得到快感,是因为它遵循的是非比较时间性,而不是非本真时间性。看起来生活中的大部分行为都遵循着非本真时间性中,因此从这些行为中我们得不到快感。但真的如此吗?
看以下这个例子:对一个篮球爱好者来说,投篮需要依次完成跳起→举球→屈臂→伸臂→压手腕这套动作把球投入。如果这套动作得以顺利完成,他就会感到愉悦。但不仅如此,虽然每次投篮用的都是相同的动作,但是他不但不感到厌烦,反而乐在其中,这是为什么呢?利用以上对时间性的分析,可以发现,支持他在每次投篮时得到愉悦的,是强调连贯性和完整性的非本真时间性;而支持他在重复同一个动作时每次都有愉悦的,则是非比较时间性。尽管投篮的动作都是相同的,但是每次投篮都能带来不可比较的、全新的感觉。
这个例子使我们怀疑,既然投篮这种与性爱相差如此之远的活动中都能存在非比较时间性,那么会不会这种时间性存在于所有行为当中呢?
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使人得到性满足的不仅仅有性器官,“‘性欲区’一直具有性兴奋的潜能,但在童年不同时期,其中某个区域占据主导,涉及这个区的活动就成为儿童情绪生活的核心组织焦点……性有许许多多的支流……它并非起源于生殖器,而是散布在多种感觉中,位于许多不同身体部位……许多驱力冲动过于有伤风化,完全不能允许其满足;因此建立了精细的防御以保持它们处于被压抑状态,或将它们转化为无害的活动”。这就是说,在婴儿期和儿童期,我们可以通过身体的多个部位得到性满足,而性兴奋集中在生殖器官上是后来才发生的事。但是由于社会和文化的作用,只有满足性器官兴奋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的性兴奋都受到了压抑。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些其它形式的兴奋仍然会被满足,比如,有的神经症患者毫无生理原因地长期咳嗽,有的患者因为有洁癖而喜欢频繁地洗手。按照精神分析理论的说法,任何行为都既是对冲动的满足又是对冲动的压抑。从理论上讲,生活中任何一种行为都可以成为神经症患者满足冲动的方式。
回到我们的话题上,可以说,如果认为性兴奋是与非比较时间性相联系的话,那么生活中的每一个行动都潜在地包含着非比较时间性。只不过,社会禁止从这些行为的大部分中获得愉悦。因此这些行为都被非本真时间性主导着,而非比较时间性则隐而不现。性爱被认可为一种得到愉悦的方法,但却不能出现在公共场合;而像欣赏时装、跳舞、打球、吃饭等行为则是可以被公共场合所接受的,并因此能使非比较时间性发挥作用。
通过以上对时间性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在性爱中得到愉悦需要在两种时间性中得到充实,一方面,根据胡塞尔的看法,我们要在非本真性时间性中不断增加对被爱者的感知,并在趋近明见性的过程中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当我们重复一套动作时,每一次重复都可以被看作一个现在点,而在非比较时间性中,每一个现在都是一个充实的顶峰。
但是问题仍然存在:设想,在一个完全排斥同性恋的社会中,让一个男人抚摸另一个男人的身体,这个男人不但不会有快感,反而会感到恶心。
这就说明,一个行为如果能使人产生愉悦的话,不仅仅在于两种时间性得到了充实,而且还在于,文化或伦理为这个行为所规定的意义的确是能使人产生愉悦感的。对一个正常人来说,观察一个血腥场面,不管观察得多仔细,不管观察多少遍,都是不会有愉悦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