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性关系相对稳定的对偶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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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偶婚姻的形成与发展
穿衣裳掩盖了人的生殖器,房屋使性交更加具有隐蔽性和排他性,劳动分工则使性交时间必然放在晚上。这些使人们尤其是女人们的性羞耻感越来越强烈。
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经济相当发达,是先民们脚踏实地干出来的。白天,男人外出渔猎,女人在家负责农牧业、制作陶器,还要操持诸如缝制衣裳、烧制食物等繁杂的家务。男人外出渔猎,虽然费力气,但是,水中没有鱼,山上不见兽的时间,自然可以休息一会儿。女人的工作,虽然没有狩猎时的奔跑和打鱼时的下水,却也实实在在,暾下葫芦就是瓢,随时有活可千。这样一天下来,真是重者不重,轻者不轻了。
女子尤其聪明美丽的女子,辛勤劳动一天,到晚上众多男友前来拜访,更加重了她们沉重的负担。与几个男子连续性交,使她们感到劳累,又占去许多做家务和休息时间。这使她们难以承受。而几个来访男子碰到一起,更使接待者感到难堪和尴尬。为了摆脱这种负担和窘况,聪明的女子便想出了解救自己的办法:拒绝接待她看不上眼的男子,较长期地接待她喜欢的一个男子。于是,这一对男女的性交关系相对稳定下来,便是对偶婚姻了。此次婚姻进步,仍然是女人的功劳。
对偶婚姻也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不断发展而发展的。西安市东郊的半坡遗址,居住区中心为一座大型房屋,北面有四十五座中小型房屋基址,大体门向朝南,形成一个面向大房的不规则半月形。“半坡一类建筑遗址都没有火塘,应属于居住性质。这些住房一般空间狭窄,从生活遗迹来看,基本上是一个对偶家庭的住所”(《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第22页)。小房内没有火塘,说明不能取暖和做饭,男女仅是同居而已。
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围绕中心广场,在四周高地上,东西南三面各有一个建筑群,北面有两个。每群建筑以一个大型房屋为主体,大房子旁边有一二座中型房子,每座中房附近又围绕着许多小房子,共百余座。大房子80-100 m2,房内两边是土台子,可以睡20~30人。中型房子30-40 m2,房内两边也有土台子,可以睡8-10人。小型房子很小,只能容纳两个成年人。
小房子里有灶,有的还有存放粮食的陶罐。这样的建筑结构,是与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大房子是氏族的公房,是全氏族聚会的地方,也是氏族内各家族成年男子的集体宿舍。中型房子是一个家族的食堂。也是家族中老母亲带领未成年子孙居住的地方。小型房子则是婚龄女子的单人宿舍,也是她接待男友的地方(《中华文明史》第一卷)。老母亲带领未成年子孙一起居住,除老年人喜爱孩子外,还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保护尚未成的女孩儿,以免受到外氏族来访男子的伤害;其二是给婚龄女子接待男友创造一个安静方便的环境。
姜寨人的对偶婚姻比半坡人进步,从小房子中的灶和盛粮陶罐可以体现出来。半坡人的小房子,仅是男女同居之处所。而姜寨人的小房子,除男女同居之外,还有两个好处:一是天冷了,可以在灶中点把火,暖和暖和;二是深夜时,俩人饿了,可以做点吃的。当初这样做时,女子以此为骄傲,男子汉也着实为此感动不已。这意味着女子对男子的特别照顾和爱怜。这种做法,培养夫妻感情,使夫妻关系越来越走向成熟。
半坡人和姜寨人生活在距今6千年以前。半坡人和姜寨人大、中、小房的规整布局,以及女子单独居住的众多小房,是一个发展过程的结果。所以,半坡人和姜寨人的对偶婚姻,肯定不是对偶婚姻的初级阶段,而是对偶婚姻的中期或者晚期。
未成年男女与老母亲居住在一起。那么,什么时候男子去住公房,女子去住小房呢?当然是在当时认为成年之后。当时的成年是什么岁数?(《礼记·醢礼上》)扩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礼记·内侧》)中说:女了“十年有五而笄”是为成年:这是周代的习俗,商代就不这样,”“文王十五而生武王”(《淮南子·汜论训》)便是证明。半坡人和姜寨人的成年标准还要稍早一些。当时,性活动是神圣的,月经是神圣的,生育也是神圣的。男子有了性冲动或遗精,女子有了月经,便视为成年。成年期,男子十四五,女子十二三。男孩儿女孩儿到成年时,老母亲会给他们讲一些有关性交的知识和状况,并回答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老母亲认为他们可以去过婚姻生活时,就要举行一个简单的祝贺仪式(后来发展为男子的冠礼和女子的笄礼),仪式过后,老母亲才把他们送走。女子进入自己的小房子,男子进入公房。从此,他们便开始了各自的婚姻生活。
对偶婚姻时期的男子汉
母系氏族社会末期,社会经济大发展,医药、针灸等医疗卫生条件也有进步。但是,仍然改变不了男多女少的实际状况。事实迫使男子汉们各显神通,去讨女子欢心。谁能讨得女子欢心,他便有了美满幸福的夜晚;讨不到,他便只有孤寂和凄凉。
此时,维系对偶同居的手段,除感情交流之外,还有小礼物的馈赠。女主内,活动范围很小。男子外出渔猎,活动范围可就大多了,接触到的东西自然就会多。男子汉们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见到甜美的果实、鲜艳的花朵,或者美丽温和的小动物如松鼠、小鸟之类,便带回来以馈赠女友。以此巩固感情,表达对于女子的亲爱。这时的男子汉如此用心,是从始制嫁娶时的“以俪皮为礼”(《资治通外纪·包牺以来纪》)那里学来的。
对偶同居者,双方并没有什么约誓,又没有共同的经济利益,所以是很容易离异。离异对于男子来说,是一种痛苦。尤其是对偶同居时间较长的男子,“已经可以确定子女的生父了”(《中华文明史》第一卷),只要女方一下逐客令,便不再接待他,转而接待其他男友。这使退出的男子妻离子散,抛儿别女,非常伤心,是一种切肤之痛,绝非凄凉、尴尬可以同时而语的。
由于女性人数少,男子汉找不到女友时,就只能回到本氏族的大公房去住集体宿舍。这是很凄凉、很尴尬的事情。民族学资料中有类似的例证。“云南永宁纳西族解放前的社会结构还处于母系氏族公社阶段。他们以一个老母亲为核心形成一个家族。他们的房子象一个大的四合院。老母亲带着未成年的子孙住在正房。正房也是全家吃饭、聚会的场所。婚龄妇女则住在二厢或楼上的小房间里,晚上在自己的小房子里接待男友。第二天男的就回到自己家。有趣的是男子没有自己的房子,如果没有女友接纳,他们就只好去睡草堆”(《中华文明史》第一卷)。
姜寨人时期,被女友逐出或找不到女友的男子汉们,该干些什么去消磨这“如此良宵”。他们会抱怨这平等掩盖下的不平等。尤其是冬天,女子住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又有男友陪伴。冷了,可以在灶中点把火取暖;饿了,可以做些吃的。生活得有滋有味儿。而没有女友接纳的男子汉,就只能冷冷清清地睡在大公房中那冰凉棒硬的土台子上。这公平吗?
他们躺在大公房的土台子上,冻得睡不着觉的时候,就会发牢骚、发议论,或者冥思苦想。他们议论最多、思索最多的还是婚姻、生育和性交问题。比如女人为什么能够生孩子而男人却不能?为什么女人有小房子而男人却没有?为什么一定要男人去找女人?能不能让女人来找男人?能不能男人自己也有小房而把女人娶过来?甚至幻想自己已经有了小房子,并把自己最中意的女人取了过来,生儿育女,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从而永远彻底地结束了这凄凉尴尬的生活。
这些情场失意的男子汉的牢骚、议论、思索甚至幻想,就会成为一种动力,去推动人类社会包括婚姻家庭的进步,从而成为促使社会发生巨变的导火索。来源:《中国性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