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走向现代:五四后期周建人的性道德观探讨
文章导读:性道德作为指导和制约两性关系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包含着诸如婚恋观、女性观、贞节观和生育观等方面丰富的内涵。性道德随时代的变迁而变迁,先秦时期的两性关系相对平等,先秦儒家“五伦”思想经汉儒吸收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发挥改造成适应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三纲”学说后,两性道德日益不平等成为不容置疑的现实。 |
其次,近代新性道德还应建立在和谐这一基点上。他认为民族的进步在于男女两性同步、和谐的进化,这里的和谐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指两性生理上的和谐,因男女性欲的周期和特征存在差异,故提出性欲调和在婚姻中的重要,“汤姆生和该持有一句极合理的话,他们说,男子如果没有和良好的妇女们详细的讨论这事情,意见难得不纷歧的;男子只知道这一方面,女子只知道那方面,明白的比例是很难的了。我们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路宾逊博士在《结婚和善种学》里说的男女如果能在结婚前知道两方的性欲是最好的,否则离婚法上应当有准许性欲程度不和谐的夫妇离婚的话便觉得费解了。”可以说,他对美国路宾逊博士提出的因性不和谐而离婚的观点表示理解。他反对把女性视为从属的性和“泄欲器”这种有失两性自然和谐的观点和行为,提出比如在女性怀孕期和哺乳期男性应当节制等。另一方面指两性情感上的和谐,他非常强调男女同情、互助和“了解的心”等对于两性和谐的重要。他肯定在男尊女卑的现实里妇女运动争取男女平等的进步性,但认为持报复男性的妇女主义与反对妇女运动都属于偏见。“妇女主义的运动,目的不真在专与男子抗衡,若专为了参政、法律、社会、工业地位的平等而竞争,这等地位即使竞争到手之后,而男女两性间仍然隔膜着,彼此没有了解的心,妇女的处境仍然是不幸的。两性的关系,是人间社会的根本。若是这根本的结合上的态度没有改良,虽然争到了别的权利,妇女主义的要求,还是留着极大缺憾,哪里能实现同情、了解、均等、友谊、自由恋爱的家庭呢?”换言之,妇女运动的最高目的不是与男性争斗的男女平权,追求女权不是为了造成男女的二元对立或抹杀任何两性差异的整齐划一,而是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由同情、理解、互助、尊重等高尚感情升华的友谊和爱情为基础而达成的两性和谐。只有在两性和谐的基础上,小至家庭大至人类才能真正幸福,正如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所言:“幸福的根源在于充分的体验,在于构成完整的生物——社会本质的各个因素的和谐。”当然周建人意识到这种理想的两性关系需经济、教育、理性和观念等各种因素长期进步的支撑,但毋庸置疑,这仍是当代建设性道德的最高鹄的,需代代人努力的命题。他关于两性关系的认识超越了秋瑾式“以男性角色为理想,主张消除性别差异的性别平等”的思想,已接近当代社会性别理论的高度。
4 启示与当代意义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是传统道德向现代道德转型的重要时期,在中西文化冲突、激荡、博弈的过程中,封建宗法家族制度下的传统道德受到西方现代道德的全面挑战而失去了正当性,陈独秀提出的“以个人主义代替家族主义的命题,揭示了新文化运动之伦理革命的基本方向,”性道德的转型也是遵循这一方向进行。周建人作为转型时期的思想家,在性道德问题上破立相结合,主要利用西方女权主义、个人主义等域外思想资源,既在这一领域引领时代的思想潮流,同时也烙上转型时代的鲜明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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