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性学看“猥亵品”
文章导读:色情品(pornography,porn),在亚洲一些“性保守主义”的政府、法律和文化中,被称为“猥亵品”,或“淫亵物品”,包括色情小说、色情影片(A片)、色情刊物、色情照片等等。 自从1960年代丹麦将“猥亵品”解禁以来,欧美许多国家跟进。现在世界的潮流是“猥亵品”合法化和合理管制,而不是没收和惩罚。 |
色情品(pornography,porn),在亚洲一些“性保守主义”的政府、法律和文化中,被称为“猥亵品”,或“淫亵物品”,包括色情小说、色情影片(A片)、色情刊物、色情照片等等。
自从1960年代丹麦将“猥亵品”解禁以来,欧美许多国家跟进。现在世界的潮流是“猥亵品”合法化和合理管制,而不是没收和惩罚。
(1)丹麦色情品合法化的过程
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把色情品合法化的国家。从1960年代开始,丹麦的媒体便发起色情品合法化的运动,在报章上不断发表评论。舆论一方面反对政府禁止成年人看色情刊物和影视的 法律措施,因为在民主社会里,成年人应该享有自己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的自决权。舆论在另一方面向政府施压力,要求政府更改法律,不再把制作、刊行、出售色情品当作违法的行动,加以刑罚。反对的理由是,色情品的制造业早已发展得羽毛丰盛,为何不公开承认它的存在,继续用法律加以虚伪的禁止,不但无效,反而是有害无益。
到了1969年,经过媒体持续了几乎十年的舆论轰炸,当时的司法部长终于同意考虑色情品 是否可以合法化的问题;但他有一个条件,他必须自己先看一部色情电影后才能做决定。那位 素以保守出名的司法部长在看完色情电影后向媒体发表他的看法:色情电影使他大为震惊,但他也可以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看这种电影;但他还需要有一段时间来做一番认真、彻 底的考虑,然后再公布他的最后决定。
思想保守的司法部长在认真、彻底的考虑之后,出人意料地宣布:他同意色情品的合法化。跟着,他向国会建议解禁。于是国会通过新法律,把一切色情刊物和影视合法化,政府今后不再加以禁止;人民有权要看什么便看什么,政府不再加以干涉。
在色情品解禁之后,丹麦的色情产业蓬勃发展。有数个有商业眼光的商人组织大公司,光明正大地从事拍摄、出版、发行、批发出售色情刊物和影视。在横街小巷里也出现了许多贩卖色情品的小商店。
(2)为何色情品不能禁止?
A.根本不可能有统一而客观的标准:
虽然从上世纪1960年代末以来色情品大行于世,但却很难确切加以界说。不但色情品 (pornography, porn)很难定义,“淫秽”或“猥裹”(obscenity)也是很难确切加以定义的。不同的 宗教,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标准。美国天主教基督教占优势的北卡来罗讷州,晚在1986年,还使州议会立 法:任何书不许有裸体图。于是所有图书馆,包括医学的艺术的图书馆,都纷纷把书上的裸体图去掉。请问: 是不是这些人的“淫秽”标准更严格,“道德”更“高尚”,还是他们落伍反动到疯狂?
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提出过三条标准,却并没有使问题真正解决。人们之间,意见分歧还是很大,形成 尖锐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