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史上的“心神"与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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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可谓博大精深,其中对“性”的探讨也不乏篇次。《灵枢·本神篇》指出:“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这里所谓“任物”者,是指心神对人体自身的行为有支配作用。而这种支配作用,又是通过具体的“意念”去实现的。在中医性学范畴中,性行为由心神通过性意识去支配的。
中医学认为,神,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外在表现,又专指精神意识活动。正因为心藏神,主持神志活动,才使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也正因为如此,才使人类的性活动与其它动物迥然不同:在接受生物学因素的制约的同时,还接受心理学因素与社会学因素的制约。而后两种制约因素,主要是通过心神的活动实现的。因此,研究中医性医学,必须了解心神与性意识的关系。
在人体五脏中,同时具有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三种属性的,只有心神的功能活动。作为心神的一个下属环节,性意识也间接接受这三种因素的制约。生物学因素主要包括先天遗传及后天天癸与相火的影响。因为生殖之精中含有五脏的遗传信息,故婴儿在出生后即有朦胧的性意识。弗洛伊德称其为“原欲”。但由于婴儿的心神发育不全,故这种性意识是极为幼稚模糊的。这种幼稚模糊的性意识,尚不足以支配具体而自觉的性行为,但对今后性心理的发育可能有一定的影响。至幼儿期(3~7岁),天癸虽然未至,但性意识随遗传因素及心神的不断发育得到一定强化。如对性别的认同、对异性的好奇及怕羞,以及某些对父母的畸恋现象等等,已有了丰富的性内容。某些幼儿的“手淫”,也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但此时的手淫,与青春期后发生的手淫尚有本质的区别,是一种不自觉的性活动。到青春期,由于天癸的发生,性器官开始发育,并由之产生了相火,心神在天癸与相火的作用下,开始出现明确而较强烈的性意识。而这种性意识强烈的程度,往往与天癸水平和相火的盛衰呈正相关。
(古代医书)
性意识有一定的先天遗传性。这是由生殖之精中的遗传信息对心神的制约而决定的。另一方面,性意识又有较强的后天可塑性。一般来说,社会地位、生活方式、文化教养、风俗习惯及道德观念等,均是制约性意识的可逆因素。而这些可逆因素一般都完善于成年,故人类的性意识也多在成年后才逐渐成熟与完善。一个人的性意识一旦成熟,又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它在一定程度上不受身体状况及天癸暂时波动的影响。故人类的性欲不象动物那样表现出明显的节律性。到了老年期,尽管天癸水平下降,肾气虚衰,房事能力及其它生理功能俱行衰减,但性意识并不一定同步下降。性意识的可塑性与心神的可塑性是分不开的。心神主持人的精神意识活动,包括人的世界观和气质品格,以及对美学的认知等。而这些因素的形成又是与后天教养有关。因此,根据人体的不同发育阶段,进行不同的教育与熏陶,对于形成健康的性意识是至关重要的。
从发展心理学的眼光来看,青春期是性意识最活跃的时期。一方面,天癸的发生发展和相火的日趋旺盛,极大地催发了他们的性欲;另一方面,心神的迅速发展但又远未成熟使他们既充满对异性的探索欲而又缺乏自制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有特定的机遇,就会引发他们强烈的性意识。如不加适当疏导,难免产生早恋、畸恋及婚前性为。而这类恋情虽纯洁却又十分幼稚,罕能终成眷属。
如上所述,心神所主持的神志活动(包括性意识),在生物学因素和社会学因素的制约下按一定规律发展,有一定共性可循;但共性之中又存在极为活泼的个性。这是因为,意识虽然支配人们的行为,但行为只反映了人们的一部分意识。每个人都有一个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有一个自由翱翔的思维天地。而在这些千头万绪的思维中间,哪一些意识能付诸行为,是很难确定的,一切以际遇为转移,又以理智和意志为前提。这就造成了人们千差万别的婚恋模式和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