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性匹配”理论
文章导读:性匹配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是指两个人的性行为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适应性。情侣之间性匹配程度越高,他们就容易有和谐的婚姻与性生活。夫妻如果有和谐的性生活,那么他们的性匹配程度一定高,否则就低。 |
性匹配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是指两个人的性行为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适应性。情侣之间性匹配程度越高,他们就容易有和谐的婚姻与性生活。虽然在择偶过程中人们考虑到诸多因素,比如门当户对、思想品德、经济基础、共同语言、社会交往以及相貌举止等,但对性生活方面能不能相互适合却没有充分考虑。长辈为儿女操劳终身大事,往往把能够平安过一辈子看成是追求的目标,对于爱情往往采取漠视的态度,更不要谈性生活是否和谐了。让我们感到可悲的是学术界也从来没有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涉及到不和谐的婚姻时,也没有深入探究其原因。在性生活不和谐的夫妻中,各种各样的性匹配失调广泛存在,在性与婚姻治疗门诊中诸如此类的不匹配不胜枚举。为了改善不和谐的婚姻状态和提高夫妻性生活质量,我审慎地提出这个既敏感又重要的学术命题。
夫妻如果有和谐的性生活,那么他们的性匹配程度一定高,否则就低。在性与婚姻治疗中,我发现性匹配程度较高的夫妻治疗效果好,而性匹配也是性治疗的访谈和诊断秘诀。我在学术会议上提出性匹配之后,得到很多男科医生或从事性治疗的心理咨询师的赞同,因为性匹配理论非常适用于性与婚姻治疗。
性匹配包括10个方面:(1)性性格匹配;(2)性观念匹配;(3)性取向匹配;(4)性功能匹配;(5)性欲望匹配;(6)性行为匹配;(7)性器官匹配;(8)性情趣匹配;(9)性体质匹配;(10)性魅力匹配。如果有一个方面不匹配,也可以称为性错配、性失匹或性匹配失调。在我研究早泄治疗的时候,我发现早泄主要是性匹配问题,早泄往往是射精潜伏期短的男性与性高潮潜伏期长的女性结婚,就等于是错配,结果性生活不和谐。性错配导致更多的人承担早泄的污名。我们期望性伴侣之间能够性匹配,但是具有性生活困扰的伴侣就是有性错配的问题,我乐于使用性错配,如果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结婚,这就是性取向错配。没有人是性功能障碍,只是他们不应该结婚。下面我对10种性匹配做详细介绍,希望得到行家指正。
1 性性格
在心理学上对性格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法。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就根据四种体液的组成分量的不同,将人的气质分为四类:即胆汁质(黄胆汁过多):果断、勇敢激昂、野心勃勃、暴躁易怒、傲慢主观;多血质(血液过多):敏感、乐观、轻浮、易变;粘液质(粘液过多):冷静、安闲、柔弱、能辨是非;忧郁质(黑胆汁过多):考虑多、疑心重、乱想象、悲观失望、怯懦。英国的心理学家艾森克将内向和外向作为一个维度,神经质(或情绪性)——非神经质作为一个纬度,将人类的性格分为四个类型,即:外向与神经质(情绪不稳定)性格——胆汁质——癔症;内向与神经质(情绪不稳定)性格——忧郁质——精神衰弱(心境恶劣);外向与非神经质(情绪稳定)性格——多血质;内向与非神经质(情绪稳定)性格——粘液质。这个分类比较容易理解,无论是性格内向与外向,只要情绪稳定就比较好,所以多血质和粘液质的人还好一些。但性格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是看夫妻的相容性如何,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性格也是如此,关键是扬长避短为好,性格是比较稳定的人的行为表现,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两个人性格不合,比如多血质性格的人与忧郁质的人结婚,他们的生活就不容易和谐。在结婚之前找到合适性格的人才是今后婚姻幸福的保障。
性格问题严重的人称为人格障碍,这些人在婚姻生活中一定会遇到麻烦和出现问题,也是性匹配在性格方面的重点。人格障碍是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使病人形成了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显著偏离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一般认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明显影响社会功能与职业功能,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病人为此感到痛苦,并已具有临床诊断的意义。病人虽无智能障碍,但适应不良的行为模式难以矫正,仅少数病人成年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通常开始于童年或青少年期,并长期持续发展至成年或终生。如果人格改变系由躯体疾病(如脑病、脑外伤、慢性酒中毒等)所致,或继发于各种精神障碍应该称人格改变。人格障碍的有很多类型,偏执性人格障碍以敏感多疑、嫉妒和敌意为特征;分裂样人格障碍以情感冷漠、行为古怪离奇性格内向孤僻、缺乏愉快感为特征;反社会人格障碍以违法乱纪、冲动伤人、撒谎、缺乏内疚感和不负责任为特征;冲动性人格障碍以情感爆发、易于争吵、心境不稳定、暴力倾向和容易自杀和自伤为特征;表演性人格障碍以言语夸张、情感肤浅、自我中心、渴望赞赏、暗示性高和关注自身性感等为特征;强迫性人格障碍以追求完美、不安全感、过分细腻、刻板固执和谨慎多虑为特征;焦虑性人格障碍以持续紧张、有不安全感和自卑感、对批评敏感、夸大生活中的危险、喜欢被人接纳为特征;依赖性人格障碍以过分依赖、服从他人的意志、感到无助、无能和缺乏精力、害怕独处和害怕失去亲密关系为特点。国外70年代的调查表明农村人口中人格障碍男性占9%~18%,而女性占5%~11%(Lewis,1974)。自杀未遂的人口中人格障碍明显高于一般人群,自杀未遂者中人格障碍占有48%~65%(Overstone,1973)。
人格障碍虽然不是严重的精神病,但由于难以改变在婚姻中容易引发问题,如果男性和女性一方有人格障碍,正常的一方会对人格障碍者有一定的宽容程度,但这样的婚姻往往是不幸福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人格障碍,那么他们就更难以适应,婚姻将可能遭到破坏或名存实亡。一些出现严重问题的婚姻,比如殴打配偶、自杀、自伤、性虐待、性犯罪等,往往是夫妻一方患有某种程度的人格障碍,比如冲动控制障碍容易出现殴打行为、自伤行为等。在选择配偶时人格障碍就要特别注意了,目前最受社会关注的家庭暴力问题,其中严重者多数具有一定的人格问题。
东方有一种称为9型人格的人格分类系统,已经有一千多年历史。这种人格分类的特点之一是除了社会和工作等其他方面外,对每一种人格都有两性关系型的描述。9种人格分类和相应的两性关系型:(1)完美主义者——妒忌之火;(2)给予者——攻击/诱惑;(3)实践者——男性化女性化;(4)浪漫主义者——竞争/仇恨;(5)观察者——信心;(6)质问者——力量/美;(7)享乐主义者——魅惑;(8)支配者——着魔/臣服;(9)媒介者——联合。我们对这样的人格分类了解不多,但一千年前人们对性格与两性关系的特点的研究确实让我们为之感叹。这也足以证明性格与性关系的重要性。我感到在人格特点中对婚姻威胁最大的应该是嫉妒,无论是婚姻矛盾还是极端的报复均起源于嫉妒。一些男性对妻子婚前失身感到难以忍受,围绕处女膜终生纠缠不休。个别女性发现丈夫有外遇,干脆来一个完全彻底的作法,断其祸根(阴茎),目前这种现象层出不穷,难怪香港著名的性学家吴敏伦还特意将这个问题作为研究题目。强烈的忌妒心即使没有引起灾难,也会让夫妻双方感到窒息。
尽管学者们不断努力以图通过心理测验来确定什么样的人之间婚配比较合适,但直到目前仍然没有完美的结果,因为涉及到太多的变量,没有特定的规律。但有些心理特征还是能够断定其是否适合于婚配。比如,用明尼苏达多项人格问卷(MMPI)做心理测试时,女性被试者是癔病倾向严重,她就绝对不能再找一个偏执倾向严重的男性做配偶,她希望更多的表现机会和关爱;而他是自以为是,固执己见。至于男性化与女性化倾向并不是一定导致性匹配失调,如果一个男性化的女人和一个女性化的男人一样可以在性格方面互补。性格匹配的伴侣容易有和谐的性生活。
最近日本三浦友和出版了一本称为《相性》的书,是一部描绘三浦前半生的自传,整本书共分成“结婚30年”、“演员40年”、“人生60年”三大类,内容涵盖了家庭、事业以及三浦与妻子山口百惠之间的感情羁绊等。三浦将在书中畅谈与妻子山口百惠之间如何维系夫妻感情的话题。他在书中提到“可以说在我前半生的最大缘分,就是能够与我志趣相投的女人(指山口百惠)结为夫妻。结婚30年以来,我们过得非常幸福,几乎没有什么误解……”。相性就是性格匹配,相性相近的人,相处比较融洽。就是越匹配越好。相性高的人更能够趣味相投,容易理解对方,生活更合拍,更默契。他们是日本人最崇拜的完美恋人偶像了。世界著名的性学家香港大学的吴敏伦教授和妻子徐梅被选为世界上最和谐夫妻的代表到欧洲巡回演讲,我认为从性格匹配的角度说他们就是绝配,阮芳赋教授说他们这样完美和谐的夫妻是千万分之一的几率。
2 性观念匹配
许多不和谐的性生活并不是性生理问题,而根源在于性观念。性观念属于心理和社会学范畴。性观念不匹配也会表现在性行为的各个方面。性观念不匹配主要是开放性观念与保守性观念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对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多个性伴侣、特殊的性行为方式、变态的性行为方式的接受程度以及在日常或婚姻生活中将性放在什么位置上。
性观念开放的人对性永远抱有好奇心,他们多数有婚前性行为,比较容易发生婚外性行为,可能有多个性伴侣,乐于学习各种各样的性技巧,青少年时多数有手淫,喜欢口交,对肛交也没有特殊的排斥。性观念保守的人不容易发生上述事件,一旦发生这样的行为,他们感到难以接受或无地自容,产生强烈的内疚和羞耻感,更加导致性功能障碍的出现。性观念保守的人也不容易在性生活中产生特别愉悦的感受,他们容易抑制自己,这也是女性难以达到性高潮的重要原因之一。西方很多宗教家庭的子女对性有很深的偏见,宗教理论导致性压抑,最终产生心理冲突而引起各种各样的心理障碍或性功能障碍。对性行为看法的差别往往是恋爱和婚姻失败的主要因素,所以对青少年进行性教育应该以性观念的正确引导为主。对于产生婚姻问题的家庭夫妻治疗或婚姻治疗也应该主要以改变性观念为主,使夫妻的性观念能够比较接近或相容。
婚外性行为是婚姻的最大问题之一,在如何对待婚外性行为的问题上夫妻之间不同的表现就是重要的性观念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性观念的转变,人们确实在对待婚外性行为的问题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经常使用的法学名词通奸和老百姓说的“破鞋”已经转变为目前的第三者和情人以及小三儿,这些均反应出社会观念的改变。婚外性行为是一个学术用语,其中性化的词义严格地说没有褒义和贬义,就如同“性伴侣”这个词一样,可能指妻子,也可能指情人,还可能指妓女或男妓。婚外性行为既可能是性生活不和谐的结果,也可能是性生活不和谐的原因。在夫妻之间,一方首先有了婚外性行为,对另一方会产生不利影响,他们的性生活会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如果外遇暴露,性生活的质量会进一步恶化。对婚外性行为的承受程度是与年龄成反比,年龄越大,承受力越差,这与老年女性所受传统的性教育和性观念有很大关系。现在的青年人对外遇比较容易耐受,甚至有些人是见多识广,见怪不怪了。如果对婚外性行为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外遇就是离婚的导火线,即使考虑孩子或其他问题而没有离婚,他们的性生活也不会再有往日的浪漫。
婚前性行为是最令人棘手的问题。性教育者多数是谈婚前性行为的危害,而实际上婚前性行为已经大量发生,似乎目前已经没有人愿意研究到底有多少人在新婚之夜还是处女或处男。如果真实地了解这些数据,也许会让人感到世风日下或人心不古了。婚前检查都规定不能具体描写处女膜,这也反映出社会在一定程度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多数男性希望发生婚前性行为,但他们又期望自己的妻子是处女,这种心态往往使女性感到困惑。婚前性行为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情感纠纷、传播性病和艾滋病等,但就性匹配而言也并非一无是处。婚前性行为具有试婚的功能,能够排除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和性心理障碍。但也有人利用婚前性行为游戏人生,目的不是结婚,而耽误了很多女士的青春年华。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和复杂,有待于另外的论文详细探讨。
我的求助者中就有因为丈夫不同意口交而提出离婚的妻子,类似的对于不同的性行为方式的接受程度的差异也是不和谐性生活的主要原因,也是错配问题。性观念的差异也反映在性生活的多样化方面,有些人比较浪漫,可以在海边、丛林等卧室以外的地方发生性行为,他们感到刺激,有新鲜感;有些人能够在月经期、孕期和哺乳期都过性生活;采取避孕方法方面也存在差异,往往是男性不愿意采取避孕措施,比如输精管结扎等,他们往往也不愿意使用避孕套,因为会影响快感。而女性要承担避孕的各种手术或方法,避孕失败的补救方法也必须要女性来承担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