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同性恋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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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隐语
中国古代也有一些女同性恋专用的隐语。据((汉书-外戚赵皇后传》记载,“房(宫女名)与宫(宫女名)对食。”东汉人应劭解释说:“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对食”作为同性恋的隐语千百年来也一直在宫中流传。二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无数宫女毫无人身自由可言,身份显赫的皇后也不例外,地处卑微的众多宫女们的同性恋行为,不仅方便,也很安全。
有些地方把女同性恋叫“行客”,行客从一般意义上说是结拜姊妹,你行到我家里作作客,我行到你家里住几天,故称行客。从狭义上讲,行客是指结拜姊妹中有’同性恋关系的女子。
光绪《永明县志))讲到桃川一带女子的风俗,这种风俗就是结拜姊妹认老同的风俗:“此风桃州尤甚,其母亦为女计消遣,访他家之女年貌相若者,使其女结为内交(桃州谓之行客......)相处以切磋针黹其间,即无他虑,而有用之年华已消磨于不觉。”县志接着说:“况有因此而含垢包羞者,是亟宜族规中增此一条,以救其弊。”所谓“含垢包羞”显然是指结拜姊妹之间的亲密行为,包括性行为。
县志要求在当地族规中增加一条禁止此种行为的规定,可见女性同性恋行为在当地并不是极少数。道县也有类似情况,称为“结客”。《道县志》说:“清末至民国时期,农村未婚女子有结拜姊妹的习俗。多为富家闺女,豆蔻年华,情窦初开,因不满旧式包办婚姻,又不敢自由恋爱,对异性存畏惧心理,遂同性相恋,结为姊妹(俗称‘结客’)常同屋同居,早晚相伴,俨如夫妻,甚至相约不嫁。有的因少女听老人或巫师传说,女人产后而死,血污地狱,冥问罚在桃源受罪,称为‘上桃源’,不嫁而死,芳身洁行,冥间则许‘上花楼’享福,故解放前乡间有结盟姊妹相约自缢而死,酿成悲剧。《道州竹枝词》云,‘无郎能解女儿愁,不嫁东风可自由。赢得结盟诸姊妹,焚香齐拜上花楼。’即指此事。抗日战争胜利后,此风渐息。”
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形象
中国古代女子的同性恋恋情紧紧深深隐藏在闺阁之中,只给我们留下含混晦涩的只言片语的记载。历史往往以另一个面目呈现在我们眼前,和描述男风一样,描写有关女同性恋生活的小说和春宫图也有不少。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和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廉花影》,明末清初的李渔所著的((怜香伴》中的崔笺云和曹语花,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清末曹雪芹的《红楼梦》中唱戏女子藕官、药官和蕊官。
瑞典出版的((清代春宫图》中有两幅春宫图是清朝早期的画家的作品,描绘的是两女相互挨擦性器官的性爱方式和亲昵行为。不论是作者的绘画技巧,还是对女同性恋的性爱方式的理解都是很成熟的。
明清时期涌现出一大批的性文学和春宫图,几乎全部都是出自男性作家之手,其中的女同性恋形象也都是通过男性的视角描绘出来的。虽然不乏收奇猎艳之意,但这些小说中的女性之间的恋情大都被诠释成情有可原的事,并抱以同情宽容的态度。